廣西被查
,涉案金額7000萬
廣西貴港「3·20」 非法經營一次性電子煙案,是全國首例利用互聯網渠道自行架設網站,使用翻墻工具、國外通聯工具出口售賣電子煙被判處有期徒刑、單處或並處罰金的電子煙非法經營案。目前,被告人蘇某、程某、梁某等12人被廣西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分別以非法經營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單處或並處罰金,其中,主犯蘇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七十萬元。
2023年1月初,貴港市煙草專賣局聯合市公安局部署開展電子煙專項整治行動,辦案人員在聯合執法「案情研判室」分析整理查獲案件文書時,意外發現一個共同點——貴港市港北區大圩鎮人覃某玲均涉案其中。
經偵查摸排,覃某玲供職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互聯網自行架設電子煙銷售商城網站,使用阿裏巴巴平臺進行「信保」交易收款,並通過專用工作手機、工作電腦、VPN翻墻工具、國外Whatsapp通聯工具、電子郵件及微信聯系客戶,待互聯網接收訂單後,委托廣東省東莞市無煙草專賣生產許可證的生產廠家生產,再由郵寄等方式將電子煙送至東莞等地買家,以獲取高額利潤。
因案情重大,貴港市煙草專賣局、市公安局聯合召開打擊電子煙違法犯罪聯席會議,決定抽調公安特警、治安、技偵、網安、情報等警種精幹力量,聯合煙草專賣稽查人員成立「3·20」專案組,明確要深化協作,攻堅克難,全力鏟除非法經營電子煙源頭。
經過數天縝密偵查,專案組全面掌握了以蘇某、程某等人為團夥骨幹,通過「電話、微信下單+互聯網銷售+貨代發貨」模式的非法生產、加工、儲存、運輸、銷售電子煙的主要違法犯罪事實。
隨著時機成熟,由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區煙草專賣局統一指揮協調,貴港市公安局、市煙草專賣局在廣東省東莞市公安局、東莞市煙草專賣局的支持配合下,先後在廣西貴港市、南寧市,廣東東莞市聯合對廣西貴港「3·20」非法經營電子煙案開展統一收網行動。其間,共搗毀廣東東莞市非法生產電子煙窩點2個、存儲倉庫1個,打掉長期在廣西貴港、南寧兩市非法經營電子煙團夥1個,查扣非法生產的一次性電子煙8885個、煙彈31873個、煙具13個、霧化物85.761千克,以及其他半成品、原輔料、配件、賬冊等,涉案金額超3000萬元。